各位看到上面短短這行字中,竟然使用了三次引號,顯然筆者有非常不同的看法。
是的,「依慣例」這樣的行為往往代表著「懶於創新思考」;在媒體競爭爆炸的今天,這樣的心態是無法被認同的…
「保養品達人」的部份就更「進化」了—十多年來,媒體找個人就稱為「專家」,導致「專家」行情低落。現在改找年輕的帥哥、美女,套用日本人的語詞稱作「達人」,繼續忽略專業,把「達人」搞到臭...
「年輕」在專業上往往代表「經驗不足」(「往往」的意思,就是「只有很少的例外機會」);找幾位「經驗不足」的非專業人士,稱為「某某達人」,這樣誤導消費者的作法,除了貶低被報導的專業強度之外,也汙辱了自己的職業道德。
最後才是本文的重點:「防曬品的正確使用」;這就有著非常複雜的內容了~
首先,各位必須了解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實:「任何化學防曬成分,對於肌膚都有健康風險」!現今的皮膚專科醫學界與保養品製造實務上,因為確認了這個事實,目前的基本建議是:
1. 儘可能使用物理性防曬行為:包括「戴帽子」、「撐傘」、「長袖衣物」、「避免陽光下行走」、「正中午不出門」與「使用純物理性防曬產品」。
2. 在化學性防曬產品的部份:建議製造廠商加強防滲入配方設計。使用者部分則考慮增加隔離霜的使用可能—後者除了減少滲入機會,也降低了之後的卸除困難。
這個部份的文章, 張麗卿 老師部落格中「防曬,其實是有風險的?!」與「合成酯與化學防曬劑,哪一個傷皮膚?」文中闡述地非常清楚,我就不越俎代庖了。
這次醫美人的編輯部寄來這個題目,希望我談談一些防曬品的常見問題。剛剛電視上又播出「達人」的言論,包括「要在出門前十五分鐘事先塗抹」、「塗抹的厚度與防曬效果並不相當」、「每二、三個小時要補塗抹一次」以及「如果戶外活動頻繁,應該塗抹SPF 50以上的產品,才有足夠保護」等。
當然還有其它的不同面向。
這些言論...實在是...辛苦各位了~
l 要在出門前十五分鐘事先塗抹:
首先,這個命題的科學論據是非常薄弱的—目前可以支持這個說法的唯一理由,就是「防水、抗汗性可以提早乾燥,避免汗水流失」。
除了這個「讓防曬產品趕快乾燥」的理由之外,「提前塗抹」(無論提前多久)這個想法,除了可能造成更多的悶熱、刺激與化學滲入機會之外,其實沒有什麼好處。
結論就是:撇開「汗水沖刷效應」,無論是出門前十五分鐘塗抹,或是出門後在大太陽底下才匆忙使用,對於防曬產品的效果基本上不會有任何影響。
l 塗抹的厚度與防曬效果並不相當:
這部份的負向證據是非常充足的—目前已經知道,如果是一個標示SPF 50的防曬產品,使用濃度只有正確使用量的1/5時,它所提供的SPF 保護能力大約只有2;也就是原來的1/25。只有在足夠濃度(整個臉部大約是2公克)的狀態下,這個產品才能夠提供真正的SPF 50保護。
換句話說,「塗抹的厚度與防曬效果非常密切相關」。
l 每二、三個小時要補塗抹一次:
這也是一個標準的錯誤—我們知道,無論是物理性或化學性防曬成份,接觸陽光的瞬間才會開始防曬能力。其中物理性防曬成分不會因陽光耗損,化學性防曬成分則會隨著光作用的進行,漸漸地代謝分解。
也就是說,如果您使用的是化學性防曬劑,而且不斷在陽光下活動,才有「每二到三小時要補擦一次」的可能需求。
然而在都市叢林中活動的各位朋友,這種情境的發生機率究竟有多少呢?把一個發生機率甚少的狀況當作必然,難道不是語意上的根本錯誤?
l 如果戶外活動頻繁,應該塗抹SPF 50以上的產品,才有足夠保護:
這個題目也是「似是而非」的標準錯誤。
首先是SPF 50的問題:歐盟在幾年前為了遏止過度強調防曬能力的歪風—主要是怕大家擦了「無敵防曬SPF 100」之類的產品,很神勇地跑出去大太陽底下猛曬。其次擔心過度追求防曬係數,可能導致化學性防曬成分對人體的毒性傷害—於是規定「超過SPF 50以上的產品,一律只准表示50+」。中國大陸更「狠」;從2003年開始,宣布只准標示30+。
這些規定的出現,至少顯示各國政府認為「SPF 50」以上的防曬品對於健康的影響,並不全然是正向的。
我們知道SPF 50防曬產品的光防禦力是98%;相較之下,SPF 15是93.3%,SPF 30是96.6%,SPF 100則為99%。況且,為了達到更強的防曬作用,防曬係數越大的產品,勢必混合更多種化學/物理成份。化學成份太多樣;結果當然是更複雜的交互作用。物理成份愈厚重,毛孔堵塞的機會也隨之上升。
相對於SPF 30的產品,SPF 50+的防曬產品只增加了1.4%~3.4%的保護能力,卻可能增加許多的費用與風險。
l 很多人夏天到海邊一定會擦防曬產品。新聞說化學物在水生動物體內累積,並被分解出的有毒物質,是否也會對人體造成影響?
您提到的新聞可能是這一則:「…由歐盟執委會委託…研究發現…觀光客…使用的防曬乳是珊瑚白化的主因之一…即使少量的防曬乳都能引起珊瑚礁的白化…最新研究,現在將防曬乳也列為珊瑚礁的危險因子…估計全球高達十%的珊瑚礁面臨因防曬乳引起的白化威脅。在海水與淡水觀光區周邊都能監測到防曬乳與其他護膚產品的化合物…」
化學性防曬品中,最常見的成分是可吸收陽光的苯酮類化合物(Benzophenone)、水楊酸類,還有作為「保濕劑」的丙二醇(Propylene Glycol)及防腐劑的Parabens類;這些化學合成酯多半兼具環境荷爾蒙的能力,一旦滲透到人體內,至少會有接觸性皮膚炎的機會,或是過敏與蕁麻疹的機率;如果劑量蓄積久了、多了,不能排除影響人體健康,甚至產生癌症的長期風險。
結論:自從澳洲政府發現「過度的日曬,造成澳洲人民的皮膚癌發生率全球最高」開始,全面性的防曬宣導確實如火如荼地展開。幾十年來,許多研究顯示防曬對於黑色素癌確實有良好抑制效果;但是基底細胞癌的保護作用就不是那麼明顯了。
在華人「一白遮三醜」的傳統觀念引導下,臺灣人對於防曬的需求十分重視。本文的目的並不是反向宣導「不要防曬」,只是反覆提醒各位格友:「防曬產品,特別是化學性防曬成分,使用上是有風險的」、「任何醫學措施都有得與失的利弊考量」。
防曬是一種心態,不是單純地以「我擦了防曬產品」作為唯一考量。站在健康維護與環境保護的立場來看,不只是防曬品,任何化學成分滲入身體,遺留到環境,甚至進入了大海,對於生物體本身(像是珊瑚蟲,還有人體~)、脆弱的生態環境都不會是好消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