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朋友來到極緻,花了十多分鐘敘述「看過的五百位醫師的粗魯治療」(<=這個當然是誇張的戲劇效果啦~),以及自己「如何歷盡滄桑,皮膚始終很爛」。
偶而有幾位傷心(或是氣憤!?)到眼眶泛紅,掩面哭泣的地步。
看一看他們的皮膚,往往只是簡單的發炎,特別是一些因青春痘、粉刺或臉部過油而付出的清潔代價。經過大約三、四次簡單地治療,不超過一千元的總費用。「故事」就結束了~
這樣的事多了,我開始有些想法—皮膚科的診斷與治療原本很簡單(業內有一句形容語「impression made by a glance or never!」;意思是說,高手一眼就應該看出大略的診斷,庸手則始終找不到答案!記得我剛剛進入皮膚專科領域的時候,就花了快二年,才真正搞清楚汗疱疹與香港腳的臨床表現),可是匆忙的看診過程使得簡單的事變成困難了~
為什麼常常聽到「我看了很多醫師…」這樣的抱怨?顯然「三秒鐘診斷」是一回事,「三十分鐘解釋」才是真正治療的重要關鍵!
經過了這麼多年,深深覺得「看病很簡單,治病很困難」。主要的原因是皮膚科疾病與它科疾病具有本質上的差異—比方說感冒,給了藥,病人注意保暖,治療就一定有效。可是「濕疹」這種常見的疾病(關於「濕疹」這個名詞,我記得有過特別論述~),如果我們講究「看病」,二秒鐘就搞定了。可是「名醫」給了藥膏之後草草給個解釋(甚至沒有任何解釋),病患就會出現「擦藥就好,停藥就來」的常見現象。比較可能的結果是「病患自行到藥房買藥,擦了很久以後才知道這是類固醇藥膏。受傷之後開始咒罵醫師…」。
臺灣的自行購藥率這麼高,雖然跟「呷好到相報」的陋習有關,醫界難道沒有一絲絲責任?
這是一位格友的留言(這篇文章就是因這個留言而起的感想):
哈囉~宋醫師好;我是你的患者~因為皮膚炎看了5個醫生才看好(你就是那第5個啦),醬說你應該知道偶是誰了吧....哈哈
對不起,我還是不知道您是哪位…實在不是我的記憶力太差(這也是公認的事實),主要還是因為這樣的故事每天都在極緻上演…真的,每天,一點都不誇張…
從皮膚專科「被迫」走到醫學美容來(<=不知道為什麼,很少有人找我看香港腳…我的香港腳治療可是非常有名的…),我們一直掛心的就是把皮膚照顧好。
「正確的醫療」必須植基於「正確的觀察」、「正確的檢視」、「正確的溝通」之後才有「正確的治療」。
對於皮膚專科醫師來說,「正確的檢視」並不困難,可是「正確的觀察病患作息與清潔習慣」、「與病患溝通正確的自我保養觀念(香港腳也要保養吧~)」卻是非常欠缺的。
我們當然可以繼續怪罪健保給付不合理—這個我非常同意;可是我們所受的教育,所遵循的倫理都告訴我們「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我們也可以選擇細細地問診,細細地向病患說明可能的致病原因,「即便環境真是爛透了!」
我是一位皮膚專科醫師,對於皮膚專科醫師來說,唯一正確的事就是「讓肌膚回到健康」;這是皮膚專科醫師存在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