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容許我使用這麼快樂的句子!
健保局去年收到密函控訴極緻皮膚科「使用健保資源,治療美容病患」;雖然經過極緻蒐集了一、二百多頁的治療紀錄,多次反覆說明;健保局臺北分局的成員仍舊堅持己見。
因為不同意健保局這樣的服務品質(健保局與醫師站在同一陣線?),我們在2007年1月1日終止健保服務,並不斷對這個事件提起上訴。
經過了一年多的折騰,動用了國家非常不少的經費(總約談時間至少200人時以上),加上極緻的內部資料反覆整理,今天2007年12月4日的衛生署公文正式還給我們清白!
衛生署今天的公文,主文非常簡單:「原審定及原核定均撤銷」!為了這十個字,極緻忍辱了一年多…
這是一筆混帳,混亂到不行的帳目;身為前健保局審查醫師的我,一年多之後終於得以重復清白,就當作一場磨難…
只是可憐了許多極緻本來可以幫助的朋友,還有可惜了這個國家的資源。不過有弊就有利啦,少了健保局的「特殊要求」,極緻擁有「完全遵循教科書作法」的快樂。請原諒我們在健保局改革之前,不再提供健保服務—但是我們還是「堅持平價」,甚至比提供健保服務時總費用更低。<=如果您仔細推算,就可以理解並相信這樣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