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汗斑是一種皮表黴菌感染的結果。汗斑感染初期發炎產生局部紅腫,加上角質脫屑的白色粉狀物,中期發炎後的色素沉澱產生局部棕色變化,後期因為黴菌分泌酸性成分,造成局部表皮色素脫失,結果產生一些花花白白的現象。這樣多色的表現,使得汗斑又稱為變色糠診。
汗斑的治療「很簡單」,通常使用口服/外用抗黴菌藥物就可以在兩個星期左右控制病情。
您的問題有二個可能的回答:
l 您的汗斑確實經常反覆發作。
l 您對「完全清除」的定義產生誤解。
首先是汗斑反覆發作的問題。一般來說,如果您的汗斑治療(也就是「試過很多方法都沒用」)確實而正確—就是由皮膚專科醫師給予治療,兩次汗斑發作之間的侵犯時間最少也要一個月。換句話說,經過二週的治療,最少還會有另外二週的保護力。
其次,汗斑的「痊癒」定義有些不同。經過二週治療之後,汗斑黴菌活躍力被抑制,表皮脫屑現象已經消失,這時候僅算是治療結束。肌膚的色素沉澱或脫色現象必須經過幾個月的時間才會慢慢淡化。有些民眾因此誤以為汗斑病程還在進行。汗斑治療的結束,是以表皮皮屑消失為治療停止的界限。換句話說,只要皮屑消失(一般是治療二週之後),就不需要再使用藥物了。
由於汗斑與個人特異體質有關,很容易再度引發,算是一個不易斷根的疾病,因此治療重點在於預防再發。預防階段必須使用廣泛而持久的治療方式,局部塗抹藥膏是不可能的—如果不知道下一塊汗斑會從哪裡冒出來,要如何事先塗抹?能夠選擇的只有長期口服與外用抗黴菌沐浴乳二個選擇。考量口服抗黴菌藥物超過一個月引發的可能肝炎風險,使用抗黴菌沐浴乳成為唯一選擇。
目前臺灣並沒有「抗黴菌沐浴乳」這樣的產品,一般醫師建議使用抗頭皮屑的洗髮精加以替代。
結論就是:如果您想要「完全清除」,可以考慮長久使用抗黴菌洗髮精取代沐浴乳。